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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非中国籍永久性居民可申办来往内地通行证

  本报讯  日前从中国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便利港澳永久性居民来往内地,根据规定,从7月10日起,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可自愿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据中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可自愿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首次申办通行证,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或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申请;在内地停留期间遇到证件到期、损毁、遗失情况,可以由本人向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也可以办理出境证件出境后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换发、补发。

  持证人在证件5年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持证人不得持该证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等活动,若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应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  (据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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