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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

□  孙源泽

  本报讯  为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复制推广山东自贸试验区最新形成的38项制度创新成果。

  据了解,本次在全省复制推广的38项制度创新成果共分两类。对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包含整车出口贸易便利化改革、用海审批集成式改革和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等9项创新成果。对系统集成度高、示范意义强、时效性好的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包含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服务模式、飞机维修产业监管新模式等29项制度创新成果。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各部门应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重要意义,加大实施力度,强化推广落实,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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